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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Internal Audit

組織:

  • 本公司稽核室屬於董事會,配置稽核主管1人,專職內部稽核工作。

運作:

  • 1. 每年依風險評估提出年度稽核計畫,經董事會通過後,執行稽核作業並每月出具內部稽核業務報告或追蹤報告經呈核後,呈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查閱,且列席董事會報告。
  • 2. 每年覆核各單位之內部控制有效性自行評估表,並彙總自行評估表及稽核報告結果,以為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。
  • 3. 提供各功能部門管理與流程諮詢性建議,逐步提昇稽核作業價值並改善營運績效品質。

獨立董事、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政策:

  • 1.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會議,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,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;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。
  • 2. 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定期透過審計委員會議及電話、郵件等方式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。